友 情 本 可 貴 , 但 誰 會 想 到 , 有 朝 一 日 , 相 識 多 年 的 友 人 會 因 一 些 小 事 而 用 極 兇 殘 的 手 段 將 好 友 殺 害 , 再 將 之 藏 屍 ! 一 名 不 務 正 業 做 「 馬 伕 」 的 青 年 與 相 識 四 年 友 人 因 「 啪 丸 」 及 「 爭 女 」 問 題 發 生 齟 齬 , 及 後 又 因 得 悉 友 人 嚷 要 斬 另 一 好 兄 弟 , 與 其 發 生 激 烈 衝 突 。 混 亂 間 友 人 被 刀 割 喉 、 鎚 碎 頭 骨 致 死 , 之 後 更 被 放 血 藏 屍 天 台 。 直 至 八 日 後 , 警 方 在 案 發 單 位 調 查 一 宗 失 竊 案 時 , 始 揭 發 命 案 。 十 九 歲 的 林 鼎 淦 與 女 友 阿 茵 在 元 朗 合 益 路 租 住 一 單 位 , 兩 人 經 常 呼 朋 喚 友 到 來 留 宿 及 玩 樂 , 令 單 位 成 為 區 內 青 少 年 聚 腳 之 「 竇 口 」 。 九 六 年 六 月 十 一 日 , 阿 淦 與 阿 茵 、 友 人 黃 志 峰 及 興 仔 到 卡 拉 OK 尋 歡 。 K 房 互 毆 成 導 火 線 期 間 , 阿 峰 「 啪 丸 仔 」 致 神 志 不 清 , 竟 對 阿 茵 上 下 其 手 , 阿 淦 怒 斥 : 「 你 『 弗 』 完 未 呀 ? 」 阿 峰 反 駁 說 : 「 佢 又 唔 係 你 老 婆 , 掂 都 唔 得 , 不 如 收 埋 屋 企 啦 ! 」 阿 淦 怒 向 阿 峰 揮 拳 , 兩 人 扭 作 一 團 , 最 後 阿 峰 被 打 至 不 支 倒 地 , 阿 淦 則 與 其 他 人 先 行 離 去 。 翌 日 , 阿 峰 往 淦 家 道 歉 , 阿 淦 毫 不 理 會 逕 自 入 房 更 衣 。 當 阿 淦 更 衣 完 畢 , 從 房 走 出 客 廳 時 , 發 現 阿 峰 在 廚 房 神 色 慌 張 地 找 東 西 , 見 他 從 一 個 黑 色 膠 袋 中 取 出 一 包 「 丸 仔 」 放 入 褲 袋 。 阿 淦 見 狀 , 怒 不 可 遏 , 上 前 斥 責 他 : 「 你 有 冇 搞 錯 , 擺 咁 我 度 ? 」 阿 峰 眼 見 事 敗 , 解 釋 因 怕 「 丸 仔 」 帶 在 身 上 會 被 警 察 搜 到 , 故 才 私 自 暫 放 在 他 家 中 。 阿 淦 決 絕 地 說 : 「 拎 完 好 走 , 唔 好 再 畀 我 見 到 你 。 」 未 料 翌 日 ( 即 案 發 當 日 ) , 阿 峰 啪 完 「 弗 得 」 後 又 再 登 門 搵 阿 淦 。 阿 峰 入 屋 後 大 吵 大 鬧 , 表 示 剛 找 過 興 仔 , 欲 與 興 仔 言 和 , 但 興 仔 態 度 「 好 寸 」 , 令 他 「 條 氣 好 唔 順 」 。 「 總 之 食 弗 得 就 唔 」 其 後 , 阿 峰 不 斷 打 電 話 , 阿 淦 聽 到 他 對 對 方 說 : 「 同 我 定 『 架 生 』 , 係 呀 ! 今 晚 就 斬 興 仔 … … 」 阿 淦 隨 即 上 前 追 問 他 : 「 你 搵 人 斬 興 仔 呀 ? 」 阿 峰 振 振 有 詞 說 : 「 係 呀 , 我 係 唔 妥 佢 呀 , 你 企 邊 一 面 呀 ? 」 阿 淦 表 示 : 「 我 唔 知 , 總 之 你 食 『 弗 得 』 就 唔 。 」 阿 峰 聞 言 後 隨 手 拿 起 玻 璃 樽 襲 擊 阿 淦 , 再 拿 出 刀 向 阿 淦 作 勢 襲 擊 , 阿 淦 大 驚 問 : 「 你 做 乜 呀 ? 你 傻 呀 ? 」 又 慌 忙 用 手 推 開 阿 峰 , 然 後 逃 進 睡 房 , 並 在 房 內 找 來 另 一 把 刀 自 。 未 幾 , 阿 峰 撞 門 而 入 , 欲 撲 向 阿 淦 , 但 反 被 阿 淦 推 倒 在 地 上 , 阿 淦 乘 勢 舉 起 刀 , 向 阿 峰 頸 部 直 刺 , 然 後 逃 出 廳 中 。 阿 峰 緊 貼 追 出 , 並 撲 前 緊 攬 阿 淦 雙 腳 不 放 , 阿 淦 情 急 之 下 再 用 刀 傷 阿 峰 面 部 及 頸 部 , 又 趁 他 用 雙 手 掩 面 時 將 他 推 開 。 受 傷 的 阿 峰 發 現 身 旁 有 一 把 鐵 鎚 , 遂 取 起 向 阿 淦 擲 去 , 阿 淦 頭 部 中 鎚 , 痛 楚 難 當 , 但 慌 忙 間 仍 執 起 鐵 鎚 撲 往 阿 峰 , 並 在 其 頭 部 重 擊 數 下 直 至 阿 峰 倒 地 昏 迷 。 放 血 用 三 重 袋 裹 屍 阿 淦 望 如 血 人 般 的 阿 峰 , 始 知 闖 下 彌 天 大 禍 , 驚 慌 得 不 知 所 措 。 及 後 阿 淦 定 過 神 來 , 先 取 走 阿 峰 身 上 的 所 有 證 件 , 並 將 之 撕 爛 毀 滅 。 他 又 將 屍 體 抬 進 浴 缸 放 血 , 以 便 移 屍 到 天 台 收 藏 。 放 血 後 阿 淦 到 街 上 買 膠 袋 作 裹 屍 之 用 , 他 先 用 黑 色 垃 圾 袋 作 第 一 重 包 裹 , 再 以 麻 包 袋 包 第 二 重 , 然 後 再 將 之 藏 於 尼 龍 袋 內 , 將 屍 體 移 上 天 台 棄 置 。 不 過 , 始 終 時 間 倉 卒 , 阿 淦 處 置 完 屍 體 後 已 來 不 及 清 理 移 屍 往 天 台 時 所 遺 留 的 血 路 。 結 果 , 八 日 後 , 警 方 接 獲 一 宗 女 子 報 案 , 指 於 上 址 失 竊 財 物 , 警 方 上 門 調 查 時 , 憑 該 血 路 發 現 了 阿 峰 的 屍 體 , 揭 發 此 宗 殘 殺 好 友 命 案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