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號幹線港府未拍板新 聞 — 本 港 新 聞

環 境 運 輸 及 工 務 局 表 示 , 政 府 的 研 究 顯 示 , 即 使 擱 置 興 建 連 接 香 港 仔 至 西 環 的 四 號 幹 線 , 到 二 ○ 一 六 年 往 來 西 區 及 南 區 的 交 通 走 廊 亦 不 會 出 現 嚴 重 交 通 擠 塞 。 政 府 至 今 未 表 態 是 否 會 擱 置 有 關 計 畫 , 只 表 示 會 先 進 行 四 項 中 期 措 施 , 疏 導 往 來 西 區 及 南 區 的 薄 扶 林 道 的 擠 迫 情 況 , 並 會 繼 續 研 究 四 號 幹 線 的 選 線 。

環 運 局 拋 兩 方 案
環 運 局 向 立 法 會 交 通 事 務 委 員 會 遞 交 的 文 件 指 出 , 擱 置 西 區 填 海 計 畫 後 , 政 府 已 就 四 號 幹 線 走 線 作 出 修 訂 , 將 在 西 區 一 段 走 線 設 計 成 高 架 橋 形 式 , 代 替 原 先 建 議 填 海 後 以 隧 道 或 地 底 通 道 形 式 運 作 。 由 西 區 往 南 區 的 走 線 , 則 有 隧 道 及 沿 海 道 路 兩 個 方 案 可 供 考 慮 。

文 件 顯 示 , 四 號 幹 線 由 西 區 往 南 區 的 隧 道 方 案 , 會 以 一 條 長 約 四 點 五 公 里 的 隧 道 , 經 摩 星 嶺 通 往 香 港 仔 海 傍 道 ; 至 於 沿 海 方 案 則 會 混 合 隧 道 、 高 架 橋 及 地 面 道 路 。 環 運 局 指 , 隧 道 方 案 不 會 經 過 數 碼 港 , 故 此 論 效 益 不 及 沿 海 方 案 , 但 沿 海 方 案 則 會 對 景 觀 構 成 負 面 影 響 。

環 運 局 表 示 , 政 府 會 先 採 取 四 項 中 期 交 通 改 善 措 施 , 在 沒 有 四 號 幹 線 情 況 下 , 先 改 善 薄 扶 林 道 一 帶 的 交 通 情 況 。 四 項 措 施 包 括 增 建 一 條 橫 跨 薄 扶 林 道 行 人 天 橋 、 在 薄 扶 林 道 增 建 巴 士 路 旁 停 車 處 、 將 一 段 水 街 擴 闊 為 三 線 行 車 以 及 把 蒲 飛 路 改 為 單 程 上 斜 行 車 路 。

至 於 興 建 地 鐵 港 島 西 南 鐵 路 一 事 , 環 運 局 表 示 仍 在 詳 細 研 究 中 , 暫 時 未 有 結 論 。 該 局 強 調 , 政 府 雖 支 持 以 鐵 路 為 交 通 骨 幹 , 但 鐵 路 靈 活 性 不 及 其 他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, 故 此 在 規 劃 及 落 實 鐵 路 項 目 時 須 審 慎 考 慮 , 包 括 客 量 需 求 及 財 務 可 行 性 等 因 素 。

南 區 區 議 員 羅 錦 洪 指 , 連 接 南 區 至 西 區 的 薄 扶 林 道 出 現 交 通 擠 塞 , 主 因 是 香 港 仔 隧 道 塞 車 , 一 日 香 港 仔 隧 道 塞 車 情 況 不 改 善 , 只 會 迫 使 更 多 人 經 薄 扶 林 道 兜 路 離 開 南 區 。 他 說 , 區 內 居 民 最 關 心 的 是 , 研 究 多 時 的 地 鐵 西 南 港 島 線 能 否 落 實 。 羅 錦 洪 稱 , 如 果 南 區 有 地 鐵 , 相 信 香 港 仔 隧 道 及 薄 扶 林 道 的 塞 車 問 題 均 會 迎 刃 而 解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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