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 助 香 港 大 學 牙 醫 學 院 訓 練 學 生 的 菲 臘 牙 科 醫 院 , 本 月 起 大 幅 提 高 矯 齒 治 療 費 , 其 中 活 動 矯 齒 法 由 二 百 多 元 增 至 二 千 元 , 加 幅 高 達 八 倍 , 即 使 是 已 開 始 療 程 的 病 人 亦 受 影 響 , 有 病 人 炮 轟 隨 意 加 費 的 政 策 不 合 理 。 院 方 則 解 釋 , 因 大 學 資 源 緊 絀 , 醫 院 需 收 回 部 分 成 本 , 院 方 正 考 慮 稍 後 調 高 其 他 項 目 收 費 。 正 在 該 院 等 候 矯 齒 的 李 小 姐 對 本 報 表 示 , 她 求 診 時 曾 獲 一 張 詳 列 收 費 的 通 告 , 經 該 院 初 診 及 收 症 處 牙 醫 初 步 檢 驗 , 轉 介 往 矯 齒 學 再 經 專 科 牙 醫 及 授 作 詳 細 診 斷 , 包 括 填 問 卷 、 拍 照 及 印 牙 模 等 程 序 , 院 方 認 為 她 的 牙 患 適 合 作 學 用 途 , 將 她 納 入 學 病 人 冊 上 , 等 候 進 一 步 治 療 。 大 幅 增 費 病 人 無 保 障 李 小 姐 指 出 , 院 方 通 告 稱 聲 以 「 象 徵 式 收 費 」 鼓 勵 巿 民 求 診 , 協 助 該 院 學 , 她 才 願 意 花 較 私 家 牙 醫 更 長 時 間 及 較 多 覆 診 次 數 接 受 治 療 , 但 院 方 突 然 大 幅 加 費 , 令 等 候 治 療 的 她 感 到 毫 無 保 障 。 她 指 出 , 病 人 接 受 治 療 前 會 考 慮 收 費 等 因 素 , 如 知 道 新 收 費 與 私 家 牙 醫 相 差 無 幾 , 可 能 選 擇 私 家 牙 醫 而 不 會 花 長 時 間 等 候 未 畢 業 的 牙 醫 治 療 。 香 港 大 學 牙 醫 學 院 副 院 長 周 德 華 解 釋 , 菲 臘 牙 科 醫 院 牙 科 治 療 只 作 為 學 用 途 , 政 府 撥 款 該 院 並 無 要 求 服 務 巿 民 , 而 有 關 收 費 遠 低 於 成 本 且 廿 多 年 來 沒 有 大 幅 調 整 , 大 學 因 資 源 緊 絀 , 醫 院 被 迫 加 價 收 回 部 分 成 本 , 並 正 考 慮 稍 後 調 高 其 他 項 目 收 費 。 經 濟 困 難 可 分 期 付 款 周 德 華 強 調 , 加 費 由 牙 科 醫 院 委 員 會 決 定 , 毋 須 通 知 政 府 或 立 會 通 過 。 他 指 私 家 牙 醫 矯 齒 治 療 費 由 三 萬 至 六 萬 元 , 該 院 加 價 後 收 費 仍 低 於 成 本 的 一 半 , 比 私 家 牙 醫 收 費 便 宜 , 經 濟 有 困 難 病 人 可 分 期 付 款 , 綜 援 人 士 可 透 過 社 會 福 利 署 安 排 豁 免 費 用 。 立 法 會 醫 學 界 議 員 郭 家 麒 認 為 , 菲 臘 牙 科 醫 院 服 務 不 少 低 收 入 巿 民 , 加 價 後 他 們 難 以 負 擔 , 雖 然 收 回 成 本 合 理 , 但 應 寬 減 貧 苦 病 人 收 費 。 社 區 組 織 協 會 病 人 權 益 幹 事 彭 鴻 昌 指 政 府 牙 科 服 務 有 限 , 菲 臘 牙 科 醫 院 充 當 公 營 醫 院 角 色 , 為 低 下 階 層 服 務 , 每 日 清 晨 五 至 六 時 已 有 病 人 輪 籌 , 認 為 該 院 不 應 推 卸 社 會 責 任 , 收 費 應 由 立 法 會 監 管 。 該 院 不 少 病 人 均 認 為 加 幅 離 譜 , 金 女 士 希 望 醫 院 考 慮 巿 民 的 負 擔 能 力 ; 陳 婆 婆 擔 憂 其 他 牙 科 項 目 也 跟 加 價 ; 但 劉 伯 伯 認 為 「 醫 學 院 需 經 費 學 生 , 酌 情 加 費 可 接 收 , 否 則 無 錢 唔 好 , 最 終 受 害 是 巿 民 , 造 成 惡 性 循 環 。 」 ■ 記 者 程 德 祖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