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 五 會 考 剛 剛 放 榜 , 一 眾 考 生 已 收 到 考 試 結 果 。 然 而 在 一 九 八 八 年 , 十 九 歲 的 會 考 生 邱 紫 筠 , 卻 無 法 親 眼 看 到 自 己 的 會 考 成 績 單 。 八 八 年 七 月 一 日 深 夜 , 樣 子 甜 美 的 邱 紫 筠 參 加 完 謝 師 宴 後 , 在 返 回 筲 箕 灣 的 寓 所 時 , 不 幸 遇 上 同 住 一 幢 大 廈 的 「 咬 乳 色 魔 」 郭 志 和 , 結 果 遭 對 方 先 姦 後 殺 , 並 被 人 由 廿 五 樓 高 處 拋 落 電 梯 槽 底 慘 死 , 屍 體 四 日 後 才 被 發 現 。 「 部 臭 幾 日 , 係 咪 有 死 老 鼠 ? 」 一 九 八 八 年 七 月 五 日 , 筲 箕 灣 東 大 街 一 幢 大 廈 的 管 理 員 阿 山 , 收 到 數 名 住 客 投 訴 , 指 大 廈 一 號 電 梯 在 過 去 幾 天 , 傳 出 陣 陣 令 人 作 嘔 的 惡 臭 , 而 且 臭 味 愈 來 愈 濃 烈 , 懷 疑 有 老 鼠 死 在 電 梯 槽 底 。 阿 山 於 是 要 求 電 梯 維 修 公 司 派 人 前 來 檢 查 。 結 果 , 當 維 修 工 人 在 大 堂 打 開 一 號 電 梯 門 時 , 赫 然 發 現 電 梯 槽 底 有 一 具 全 身 赤 裸 , 已 腐 爛 不 堪 的 女 屍 ; 女 屍 四 肢 嚴 重 扭 曲 , 一 個 眼 球 更 凸 了 出 來 , 死 狀 異 常 恐 怖 。 警 方 接 手 調 查 , 證 實 死 者 是 已 失 蹤 數 天 的 應 屆 中 五 會 考 生 邱 紫 筠 。 法 醫 官 在 驗 屍 時 確 定 , 死 者 脊 椎 骨 碎 裂 , 雙 足 及 數 條 肋 骨 折 斷 , 明 顯 是 由 高 處 墮 下 所 造 成 ; 其 一 雙 乳 房 更 有 多 個 深 入 皮 膚 , 已 呈 瘀 色 的 牙 印 , 其 中 乳 頭 位 置 的 瘀 痕 尤 其 深 , 相 信 生 前 不 但 遭 人 性 侵 犯 , 還 被 人 狂 咬 雙 乳 。 孝 順 女 兼 職 賺 零 用 錢 邱 紫 筠 與 父 母 及 兩 妹 一 弟 , 在 案 發 前 同 住 筲 箕 灣 多 年 。 當 時 她 剛 考 畢 會 考 , 正 在 等 候 放 榜 。 其 父 母 形 容 愛 女 為 人 文 靜 及 和 藹 , 平 易 近 人 , 而 且 非 常 孝 順 及 顧 家 , 「 佢 好 乖 女 , 趁 暑 假 百 貨 公 司 做 兼 職 售 貨 員 , 唔 使 我 畀 零 用 錢 之 餘 , 仲 成 日 買 衫 畀 幾 個 細 佬 妹 … … 佢 夜 晚 聖 類 斯 夜 中 學 讀 中 五 班 , 一 放 學 就 即 刻 返 屋 企 , 唔 似 人 十 幾 歲 女 仔 咁 , 出 去 識 男 仔 拍 拖 。 」 據 其 父 向 警 方 透 露 , 八 八 年 七 月 一 日 , 紫 筠 說 要 到 尖 東 參 加 謝 師 宴 , 在 晚 上 六 時 卅 分 便 離 家 赴 會 , 當 時 她 還 特 意 選 了 一 件 自 己 最 喜 愛 的 白 色 恤 衫 穿 , 沒 料 到 從 此 與 家 人 訣 別 。 負 責 此 案 的 港 島 總 區 重 案 組 , 經 過 深 入 調 查 , 在 紫 筠 屍 體 被 發 現 後 一 日 , 帶 走 在 案 發 大 廈 居 住 的 廿 二 歲 工 廠 工 人 郭 志 和 。 在 警 誡 下 郭 終 於 承 認 , 自 己 就 是 殺 害 邱 紫 筠 的 兇 手 。 大 廈 無 裝 閉 路 電 視 阿 和 供 出 , 於 七 月 二 日 凌 晨 一 時 許 , 紫 筠 參 加 完 謝 師 宴 後 返 抵 寓 所 大 廈 。 當 她 乘 搭 的 電 梯 抵 達 六 樓 時 , 阿 和 進 入 電 梯 。 好 色 成 性 的 阿 和 望 樣 子 甜 美 的 紫 筠 , 突 然 發 難 , 緊 箍 她 頸 部 , 直 至 對 方 沒 有 知 覺 為 止 。 由 於 當 時 該 大 廈 的 兩 部 電 梯 均 無 裝 設 閉 路 電 視 , 故 紫 筠 怎 樣 呼 喊 救 命 及 反 抗 也 沒 有 人 知 道 。 阿 和 乘 搭 電 梯 至 最 頂 層 的 廿 五 樓 , 先 揹 昏 迷 了 的 紫 筠 行 至 廿 五 與 廿 四 樓 梯 間 , 然 後 脫 光 其 衣 服 將 她 強 姦 , 期 間 還 狂 咬 她 一 雙 乳 房 。 飽 嘗 獸 慾 , 再 揹 起 全 身 赤 裸 的 紫 筠 回 到 廿 五 樓 , 然 後 撬 開 一 號 電 梯 門 , 將 紫 筠 以 頭 先 腳 後 的 方 式 , 推 進 電 梯 槽 內 。 阿 和 之 後 更 將 紫 筠 的 衣 服 丟 在 附 近 公 園 的 垃 圾 桶 , 至 於 銀 包 及 首 飾 則 據 為 己 有 , 而 用 來 撬 開 電 梯 門 的 鐵 筆 則 棄 置 在 十 四 樓 的 後 樓 梯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