顏 氏 西 式 大 宅 面 臨 清 拆

【 本 報 訊 】 民 政 事 務 局 檢 討 保 存 古 的 政 策 多 時 , 可 惜 遲 遲 未 能 具 體 提 出 如 何 保 護 私 人 擁 有 的 歷 史 建 築 物 。 繼 中 半 山 甘 棠 第 掀 起 民 間 搶 救 行 動 後 , 灣 仔 半 山 堅 尼 地 道 六 十 四 號 、 由 中 華 巴 士 公 司 創 辦 人 顏 氏 家 族 持 有 的 意 大 利 文 藝 復 興 時 期 特 色 大 宅 , 亦 正 面 臨 清 拆 重 建 的 厄 運 , 有 環 保 團 體 正 醞 釀 另 一 場 爭 取 保 留 舊 建 築 的 運 動 。

意 大 利 文 藝 復 興 風 格
位 於 堅 尼 地 道 六 十 四 號 的 顏 氏 大 宅 , 約 於 一 九 二 四 年 落 成 , 其 建 築 風 格 深 受 意 文 利 文 藝 復 興 時 期 的 思 潮 影 響 , 處 處 設 有 古 典 特 色 的 細 緻 裝 飾 , 例 如 「 多 里 斯 式 」 的 樑 柱 , 以 及 「 裝 飾 藝 術 」 風 格 的 陽 台 等 , 充 分 反 映 本 港 華 商 早 年 生 活 在 殖 民 地 之 下 , 深 受 西 方 文 化 影 響 的 實 況 。

港 府 欠 保 護 古 政 策
長 春 社 發 言 人 表 示 , 該 物 業 的 持 有 人 去 年 底 曾 向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申 請 , 將 該 地 盤 原 來 的 「 住 宅 ( 丙 類 ) 」 用 途 , 改 作 「 住 宅 ( 乙 類 ) 」 , 以 便 日 後 進 行 重 建 時 , 可 興 建 更 多 樓 面 面 積 , 顯 示 持 有 人 可 能 有 意 清 拆 重 建 有 關 物 業 , 而 該 項 申 請 最 終 亦 獲 城 規 會 通 過 。

長 春 社 發 言 人 稱 , 政 府 至 今 仍 未 定 出 保 護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政 策 , 令 很 多 由 私 人 持 有 的 舊 建 築 長 期 處 於 遭 受 清 拆 的 危 機 中 , 他 們 就 保 留 堅 尼 地 道 六 十 四 號 的 事 宜 , 正 計 畫 約 見 業 主 、 政 府 代 表 及 在 保 育 古 方 面 的 專 家 , 共 商 一 套 保 存 有 關 建 築 物 的 良 方 。

長 春 社 早 前 亦 已 經 去 信 環 境 運 輸 及 工 務 局 局 長 廖 秀 冬 , 希 望 她 能 夠 關 注 事 件 , 亦 希 望 城 規 會 稍 後 進 一 步 考 慮 該 地 盤 的 規 劃 時 , 能 夠 一 併 考 慮 建 築 物 本 身 極 具 歷 史 意 義 的 因 素 。

堅 尼 地 道 六 十 四 號 的 中 巴 顏 氏 家 族 大 宅 , 極 具 歷 史 意 義 。 ( 林 崢 攝 )